中国足协在其官网发布处罚通知,长春农商银行女足官员李伟奇,因在比赛中故意用球砸向第四官员席,被处以禁赛1年,罚款12万的处罚。
足协重罚长春女足
处罚公告全文如下:
2018年11月3日,2018中国足球协会杯赛(女子)第三、四名决赛第二回合场序55场,长春农商银行女子足球队与北京北控置业凤凰女子足球队的比赛在长春市经开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人情况说明等,在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长春农商银行女子足球队官员李伟奇用球故意砸向第四官员席,情节严重。
并且,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在9月13日对李伟奇指责裁判员的行为进行过处罚(足纪字〔2018〕89号),其连续违规违纪,造成十分恶劣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四十七、四十九条及第一百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长春农商银行女子足球队官员李伟奇进入替补席1年,自2018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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