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小袁在工作期间遭遇不幸,被同事小周持刀杀害。经公安侦查、司法鉴定以及法院判决,小周患有精神分裂,作案时处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经劳动部门认定,小袁身亡属工伤。
当小袁的父亲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发现陕西安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却未给小袁购买工伤保险,此外该公司并不认可其死亡属于工伤,事情过去半年有余,仍未向受害家属赔偿。
>>保安正值班
遭发病同事刺杀身亡
2018年3月28日凌晨2时许,位于西安市东新街的中国银行大楼门口的保安亭内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案件。在该案的案卷中记载,案发时小袁正在保安亭内值班,被嫌疑人小周持刀刺杀。
“小周和我孩子是同事,当时小周已经下班,我孩子正在值班。两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矛盾。”小袁的父亲昨日向华商报记者诉说着,“无论是公安侦破,还是司法鉴定以及最终法院判决,均认为小周是精神分裂发作将我孩子致死。”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茂分析,小周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承担民事责任,此外由于小袁是在工作岗位上被患精神病的同事无端杀害,属于工伤,也应申请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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