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据市人社局介绍,去年4月,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后,医保部门增加了医保基金投入,改革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加成,专门设立了医事服务费,市人社局同步调整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将医事服务费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且不受医保报销起付线、封顶线限制。
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经医保报销后,一、二、三级医院个人负担分别为1元、2元、10元。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15个月来,仅调整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一项就减少个人负担6.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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