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CDR申请遭遇推迟。6月19日本应是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CDR)事项的日子。然而,今天一早,小米通过官方微博@小米公司发言人 发布“关于推迟召开发审委会议的申请”。

仅仅几分钟后,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小米集团经慎重研究,决定分步实施港股和中国存托凭证上市计划,先发行港股,然后择机在境内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为此向证监会申请推迟发审会时间。对此,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尊重小米集团的选择,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8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CDR全称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意为中国存托凭证,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申请的条件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设立持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等。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