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研究生毕业之后在北京的公司里面混,住的是自己花钱租的民宅(见《出国,不出国,以及之后》)。我怀孕回家待产之前,退了房子,因为老公已经开始在高能所工作,他要求所里分他单身宿舍。高能所的单身宿舍,我们很熟。老公的同学都住那里。我们之前经常在那里玩。房产科的人故意分配给老公的宿舍是和他的同学一间。老公的同学也已经结婚,妻子是北京的人,宿舍是不住的。但是,他们两个人分住一间宿舍之后,他的同学就天天住宿舍了。
我生完孩子三个月回到北京,老公跟别人借了一间宿舍住。单身宿舍楼里面有些是没有人住的,老公的一个麻将友家就是所里的,他的室友也不住,房间就是空着的。我们一家三口住了没几天,就被房产科知道了,我们被迫住回和他同学合住的那一间。为此,两个同学撕破了脸,他的同学的妻子也坚决住在宿舍,不回家住了。房产科的做法就是故意为难我们这些外地人。他们的单身宿舍不少都分给了北京人,北京有家的人拿到宿舍也不住,一空就是几年,直到所里给正式分房子。
后来房产科来解决矛盾,给我们一家三口分了一间单身宿舍以外的房子。这间房子在所大门口,门卫连着的那趟平房。我们的一个门口三间房子,住三家,第一家从来没见过,占了不住的,第二家也是一家三口,男同志是个做生意的,女同志是所里面的绿化队的,那些人应该属于临时工,我们家的待遇和临时工相同。我们的感觉还好,至少不用和同学打架了。这间房子真的不大,放下一张床,一个方桌,一个衣柜一个冰箱,一个洗衣机,一个儿子的小床。满满的了。走廊是厨房,一个简易的煤气灶,用煤气罐的那种,一个桌子放菜板和做饭用的其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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