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大专毕业的我踌躇满志,刚刚走出校门,就享受国家分配进入本县国税局工作,风华正茂,1997年光荣入党,后一步步走上国税局科长的岗位,我成为当时全局最年轻的中层干部。
就在我本该进一步大展宏图之际,由于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对党的认识越来越模糊,随着各种思潮的不断涌动,我渐渐被“法轮功”那些表面的假象所迷惑。我从做“好人”的愿望开始练习“法轮功”,错误地认为练功可以积德,可以圆满,全盘接受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痴迷地练上了“法轮功”。由于非常“精进”,我很快就成为了
“法轮功”曲周县辅导站站长。一步一步滑向了“法轮功”的泥潭。
从那时候起,我对工作开始不积极了,变得沉默寡言,和同事的距离也越来越疏远了。国税局的大院里成了我和功迷们“修炼”
“法轮功”的“法会”会场; 在家里,我对父母妻女不闻不问,家务事懒得做,孩子也不管了,有病后不再看医生了,成天只看《转法轮》书籍和光盘,还一心一意地盘腿打坐。
国税局领导多次对我进行思想教育,但我仍然痴迷坚信法轮功,并曾坚决表示:“工作、党籍可以不要,法轮功不能丢!”父母和家人在我面前祈求哭诉,我根本不动声色、漠然处之。
后来,我终于认识到,痴迷“法轮功”的结果是和家庭、社会、道德、伦理、朋友、亲情背道而驰!原来自己所用生命作赌注换来的是一场虚空。
我彻底认识到,李洪志的“圆满说”是自私的,是以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为目的的。这种“为私为我”,只为自我提高不顾别人的所谓“圆满”是根本不存在的。我这个“圆满”,就是要人们放弃现实的、尘世的执著心,去追求虚幻的“天国”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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