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在周一宣布,自2018年10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同日,美国商务部称,已限制美国对中国半导体制造商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
中国商务部在当日的声明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10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6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机关在2018年6月16日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沙特、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存在倾销,中国乙醇胺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方的调查机关于近日最终裁定,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乙醇胺,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10.1%~97.1%)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在当日的声明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10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6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机关在2018年6月16日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沙特、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存在倾销,中国乙醇胺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方的调查机关于近日最终裁定,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乙醇胺,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10.1%~97.1%)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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