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起征点10月提至5000元/月 八月 31, 2018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一步,今年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月的起征点。这意味着,工薪阶层10月1日起按新的起征点缴纳个税,提前享受本次个税改革“红利”。 共享 获取链接 Facebook X Pinterest 电子邮件 其他应用 共享 获取链接 Facebook X Pinterest 电子邮件 其他应用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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